一、產品質量控制責任界定
① 原輔材料、外購產品質量控制責任; 責任人:左占強
② 生產環節中的產品質量控制責任; 責任人:馮勝星
③ 經檢驗合格入庫前的產品質量控制責任; 責任人:常亞超
④ 入庫后的產品質量控制責任。 責任人:張云卿
二、生產過程控制
生產部開機和變換規格品種時,由質量部在線質檢員進行首檢,首檢內容包括管材外觀、尺寸、標識等,只有在首檢合格后方可進行批量生產。且此質檢員負責在生產過程中的巡檢及貼合格證工作,并真實地監督記錄產品質量狀況,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向當班部長和主機手反映。
對有爭議和不能迅速作出判斷的產品應放入待檢區存放,出具不合格品報簽單,由生產部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評審形成書面意見,最后質量部作出是否降級處理判斷。
三、其它產品控制
管件的首檢由試驗員負責。包括:樣品管、管件、膠圈等外購產品的檢驗,其還負責對配件尺寸測量及配件批次不合格的判定。
四、產品性能質量控制
質量部試驗室按相關檢驗標準對下線的外觀尺寸合格產品進行物理性能抽檢。在生產現場取樣時,試驗員必須當場對產品數量、尺寸、標識進行校對,確認無誤后方可取樣,如有疑問,應及時向當班在線質檢員反映,在物理性能檢測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并按標準進行復檢,若仍不合格,則及時向生產部(必要時包括供應部)下達不合格品通知單,并由質量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分析,由成品倉庫對不合格品進行隔離。
五、產品出廠控制(由成品倉庫負責)
產品出廠時,出廠檢驗員應對發貨產品進行抽檢,并作好記錄,記錄內容包括:a、發往目的地 b、產品規格型號 c、產品外觀、顏色、尺寸、修邊情況等質量狀況,記錄必須完整。若發現有不合格品時,則此批產品不發貨,并進行每根復檢。成品倉庫應不定期對庫存產品進行抽查,并做好相應記錄(包括數量和質量情況)。
六、負責人日常工作檢查
主管領導及質量部門負責人必須時刻掌握質檢隊伍的質量意識和思想狀況,加強教育培訓,提高責任心,抓薄弱環節,抓制度建立和完善,抓學習、培訓、考核,抓先進,促后進,優勝劣汰。部門負責人對分管的日常工作每天不斷地深入一線檢查,加強對日常檢驗工作的監督管理。
七、獎懲辦法
1、原輔材料、造粒料的購進質量由供應部負責,本廠自產原材料由倉儲部負責。出現批次不合格對相關人員處以罰款100元/次,累計三次批次不合格取消供方資格,由于采購品不合格原因造成的相關損失,經認定評議后確定賠償方案,由供應部負責落實。
2、材料的存放按標準要求執行,廢品的回收、破碎及材料領用前導致的損傷等由倉儲部負責,在接收廢品時,應檢查表面的清潔情況,發現有混雜、污染的,對生產部責任人處以罰款50元/次。
3、生產領用和使用時,對原輔料、造粒料、破碎料的質量進行檢查,發現有混料、雜質、污染等不合格,則對責任主體(倉儲部的責任人)處以罰款50元/次。
4、在線質檢員負責對產成品檢查,發現由于原材料中混料、雜質、污染等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對主機手罰款20元/次,因標識不正確、未修邊、未吹干凈內部雜料、外觀雜質人為損壞以及以劣充優,將不合格品混入成品中,由質量監督人員或其它人發現的,一次罰在線質檢員20元,獎發現者20元。
5、主機手在操作設備、開機及使用口模、芯模、定徑套等未按技術工藝文件要求和作業文件執行的,一次罰款50元,主機手在調試過程中未做標記、未前后通氣,被質檢員發現的,一次罰主機手50元。
6、原輔材料從采購、貯存到發放使用等未按工藝標準及相關文件執行的,相關責任人一次罰款50元。
7、試驗員負責外購產品批次檢測,發現批次不合格向相關部門下達不合格品通知單,累計三次批次不合格取消供方資格;試驗員發現管件或膠圈產品報檢不合格者,則供應部一律退貨。
8、不合格產品限相應部門(生產部或倉儲物流部)在3天之內做出處理,不能堆積在現場,超過三天未處理的罰相關部門100元。
9、若產品在市場上發現有內在質量問題(物理性能)并經確認后,屬于是對每批次報檢的原料和生產對應批次的產品漏檢的情況,罰試驗員每次100。
10、若質檢員發生錯檢情況的,一次罰款50元。
11、成品倉庫對入庫產品進行抽查時發現的不合格品(外觀、尺寸、數量),將按以上制度處罰相關責任人,并將當事人的全部罰款獎給成品倉庫有功人員,同時對質量部門及相關部門的經理、視情況予以罰款、降職和除名。